动网论坛,站长建站首选,国内使用量最多的论坛软件 动网论坛官方技术讨论区 站长工具 申请属于您自己的免费论坛
首页 | 新闻资讯 | 网站运营 | 网络编程 | 数据库 | 服务器 | 网页设计 | 图像媒体 | 网络应用 | 搜索优化 | 资源下载 | 动网主机 | DVBOX
    本站内  互联网 ASP论坛  ASP.Net论坛  PHP论坛
   安全 → 阅读文章

 今日起非法侵入网络可被拘留

作者: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田燕 来源:水母网  
阅读 1857 人次 , 2006-3-18 17:20:00 

在日常生活中,网络经营者时常遭受网络蠕虫之类问题的困扰,但在来自互联网的安全威胁中,最令人头痛的莫过于被不法分子所攻击。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获悉,自3月1日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后,非法入侵网络造成危害者可被拘留。

高技区某网络公司的主管王先生就曾深受黑客非法入侵之害。据王先生介绍,他的公司所制作和管理的一家网站,曾被不法分子使用非法上传木马的方式入侵,结果导致公司自主开发的源代码被盗取,使公司蒙受了不小的损失。后来王先生发现,有人在网上公然叫卖该公司的这一产品。但是事情发生后王先生并没有报警,他对记者说:“当时虽然感到非常气愤,但不知道违法嫌疑人能否因此受到处罚,所以决定以后小心点就行了。”我市一家网站的高层管理人员周先生告诉记者,该网站在运转过程中受到的较严重的威胁,是曾经被不法分子使用传统的DOS攻击方式所破坏。对方使用虚假IP地址向网站服务器发送请求,以密集的方式持续发送,当发送的请求量超出服务器等待上限时,对网站正常访问量产生了很大影响,导致用户无法登录。

据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有关人士介绍,以往警方对于网络案件的处理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来执行。在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中的处罚规定,可由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给予行政警告合并处罚。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新增加了对网络案件的处罚规定,对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,对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等造成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,可对违法嫌疑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(  

 本文Tags组网  
 收藏本文  打印本文  论坛讨论  关闭窗口
· 上一篇:传Google正密谋收购Sun CEO为秘密牵头人
· 下一篇:AOL起诉3个钓鱼式攻击犯罪团伙 要求赔偿1800万
· 网络钓鱼开始猖獗 建行上海支行服务器被盗用
· 行业聚焦之 06年反垃圾邮件市场
· 2月21日病毒播报:关注“传奇窃贼”变种
· P2P的黑暗日:主力服务器被关闭 所有者被捕
· 微软公布Office07更多细节 十年来最大升级


关于本站 | 联系我们 | 业务合作 | 客户案例 | 诚聘英才 | 广告合作 | 收藏本站
海口动网先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 2000 - 2006 Cndw.Com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琼 ICP 020077